<%@LANGUAGE="VBSCRIPT" CODEPAGE="950"%> 法鼓山2008國際關懷生命獎
 

評審方式:

一、分為入圍審及決審二階段評選。

1.入圍審:審視參選件之參選資格,經出席委員從中遴選至少五名入圍者進入決審。
2.決審:由評審委員就決審名單進行決審會議,並經出席委員充份討論及投票後,決定獲獎名單並確認得獎理由。

二、獲獎名單經評審委員會核定後,得與評審委員名單同步公告於活動網站。

三、評審方式需經評審委員同意後使得修正,並同步公告於活動網站中。

評審指標:
分由下列「共同指標」及「個別特定指標」,來進行評定候選人,產生得獎人:
A.共同指標
1. 增進問題的解決
2. 提升慈悲仁愛精神
3. 有助於社會風氣改善和進步

B. 個別特定指標

I.團體獎項─【大願獎】:
1. 對關懷生命的貢獻度
2. 對關懷生命的承諾度
3. 對社會的推動力
4. 對社會的影響力

II.個人獎項─
II-1【智慧獎】:
1. 對珍惜生命的奮鬥力
2. 對珍惜生命的啟示力
3. 對珍惜生命的貢獻度
4. 對社會的影響力
II-2【慈悲獎】:
1.對關懷生命的長期投入度
2.對關懷生命的積極奉獻度
3.對關懷生命的創意貢獻度
4.對社會的影響度

評分方式:
採五分制;每一指標 1~5分,滿分為35分;以最高分者入選得獎。分數相同者,以個別指標得分較高者勝出;個別指標分數相同者,得以抽籤方式決勝之。最終由評審委員會決定得獎名單。
評審委員會得於必要時,對評審指標進行加權評分。

評審委員(邀請中):
主辦單位將邀請聲譽卓越之學者、專家及素孚眾望之人士擔任評審委員,審查時應盡保密及利益迴避之責。